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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安全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1月8日至14日

来源:233网校 2019-01-10 08:41:00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考后复核。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hrss.sz.gov.cn/szksy)首页进入“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9年1月8日10:00至2019年1月14日17:00。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执行,报考对象为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学历(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

6.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8〕22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7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szhrss.gov.cn。

附件1: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预合格标准分数线.doc

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doc

附件2: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人员名单.xls

附件4: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doc

附件5:考生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6:工作简历表.doc

深圳市考试院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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