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办发〔2012〕11号
关于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5项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5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四、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五、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审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以上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时,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登记表》一式一份,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新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盘并填写《申领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一式两份,统一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证书。成绩通知单由所在主管单位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可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查询。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