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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十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21日
  (二)采用应力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产品,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三)当采用标准规定以外的强度计算方法或试验方法进行设计时,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
  (五)压力容器的所有A、B类焊接接头(如图所示)均需按相应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进行无损检测(RT或UT)。焊接接头系数应根据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型式及无损检测的比例确定,焊接接头系数规定见表2。
 
  (六)常温贮存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应按不低于50℃时的混合液化石油气成分的实际饱和蒸汽压力确定,并应在设计图样上注明液化石油气的限定成分和对应的工作压力。
  (七)压力容器筒体与筒体、筒体与封头之间的连接以及封头的拼接不允许采用塔接结构,也不允许存在十字焊缝。
  (八)内径大于等于500mm的压力容器应设置一个人孔或两个人孔(当容器无法开人孔时)(夹套容器、换热器和其他不允许开孔的容器除外)。
  (九)压力容器的快开门(盖)应装设安全联锁装置。
  (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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