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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十六)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21日
  第五十七条  检验要求
  (一)下列压力容器应按台制作纵焊缝产品焊接试板:
  1、使用Cr-Mo低合金钢和抗拉强度标准规定下限大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2、设计温度低于-20℃需要进行低温冲击试验的压力容器;
  3、需要经热处理保证钢板力学性能的压力容器;
  4、盛装高度和极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5、设计压力大于10MPa的压力容器;
  6、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
  7、异种钢之间进行焊接的压力容器;
  8、球形储罐; 
  9、移动式压力容器。
  (二)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应按设计图样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但下列压力容器的A类及B类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或超声检测,材料厚度≤38mm时,其焊接接头应采用射线检测。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第二类压力容器中易燃介质的反应容器或储存容器;
  3、设计压力大于5.0MPa的压力容器;
  4、设计压力大于0.6MPa的管式余热锅炉;
  5、焊缝系数为1.0的压力容器(无缝钢管制筒体和压力容器本体最后焊接的一条环焊缝除外,但后者应提供保证其焊接质量的相应焊接工艺);
  6、使用后无法尽心内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
  7、筒体钢板厚度大于30mm的碳素钢和厚度大于25mm的低合金钢或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
  8、使用Cr-Mo低合金钢和抗拉强度标准规定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9、盛装高度和极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10、耐压试验为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
  11、按分析设计标准建造的压力容器;
  12、多层包扎压力容器内筒和热套压力容器各层单筒的对接焊缝;
  13、图样规定需进行100%射线或超声波检测压力容器。
  (考试大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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