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工程师VIP班协议
4.2.4乙方在考试结朿后,如需享受VIP班的后续保障服务,则需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在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保证在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期限内(成绩出来以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VIP班后续服务,
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4.2.5乙方有义务按期参加考试,并保证不违反考场纪律,如发生缺考或违纪,则视为自动放弃VIP班后续保障服务。
4.2.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乙方个人使用,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学习课程内容或者将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5、辅导服务条款
5.1乙方完成甲方VIP班提供的课程学习,并参加2016年消防工程师考试,办理VIP班后续服务所要达到的要求和所系提交的资料
5.1.1办理VIP班后续服务所需分数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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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1≤分数<72 |
一级消防免费重学2年 |
分数<1或分数≥72 |
不享受后续服务 |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1≤分数<72 |
一级消防免费重学2年 |
分数<1或分数≥72 |
不享受后续服务 |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1≤分数<72 |
一级消防免费重学2年 |
分数<1或分数≥72 |
不享受后续服务 | |
注:一般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试卷满分的60%,如合格分数线变化,则根据比相应比例做调整。(以参加考试所在地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为准)。 |
5.1.2办理VIP班后续服务所提交的资抖:乙方参加2016年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国家承认的2016年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分数査询网站上显示乙方分数的相关网页的打印件,或者相关机构提供的真实成绩证明,乙方在甲方网站上注册学习的用户名,视具体情况部分学员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1.3乙方办理的VIP班重学服务,只开通2016年所报科目的VIP班课程,不享有任何赠品服务。
5.2不能享受VIP班后续服务的情况
5.2.1乙方没有向甲方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全,有虚假、伪造信息情况的;
乙方提供的信息与参加考试的考生信息不一致的;
5.2.2乙方要求办理VIP班后续服务时提供的信息与此前提交的信息不一致的(能提供相应变更证明的除外);
5.2.3乙方没有在协议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VIP班后续服务所需资料和办理重学服务,或者提交的资料与此前提供的个人材料核对有误的;
5.2.4乙方在2016年消防工程师考试中出现缺考或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处分的;
乙方在学习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透漏课程和辅导资料内容,或因乙方失误导致第三方获知课程和辅导资料内容的;
5.2.5乙方在学习课程过程中与他人共用帐号的。
5.3后续服务办理流程
5.3.1在乙方报考所在地2016年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办理后续服务所需的材料传真、电邮或邮寄给甲方(以传真、电邮曰期,邮戳或交付快递曰期为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后续服务,不再予以办理。
5.3.2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办理VIP班后续服务的全部材料后,经甲方核实确认无误的,在5个工作曰内为乙方办理VIP班后续重学服务手续,并按照本协议条款内容规定幵通相关重学课程。
5.3.3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5.2条),乙方有不能享受VIP班后续服务情况的,或未达到后续服务所需的成绩要求的,甲方不予办理VIP班后续服务。
5.3.4乙方须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不全,甲方不予办理VIP班后续服务。
6、协议的签署、变更、争议解决:
6.1本协议可通过网络签署,凭乙方签字或身份证复印件生效。乙方完成本VIP班学费支付并开通2016年消防工程师考试VIP班课程后,应将身份证明文件传真至甲方,传真号码0731-89909233,并由甲方核实信息是否准确。
6.2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设立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协议。
6.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提出协商之曰后30曰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长沙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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