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二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指导>行业指导

进入消防二级备战必须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来源:233网校 2018年1月21日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提高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适应保卫经济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规定,公安部于2009年5月26日颁布了《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其中该《条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

二级战备是相对于在经常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2018二级消防全面启用双师资授课,顺利通关!立即抢购>>

热点推荐:

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相关阅读

һʦ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