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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08年成人高考8月8日至31日报名

来源:考试大  2008年8月8日   【考试大:轻松考试,快乐生活!】  
  一、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8月8日至8月31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8月20日至9月5日。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毕业证书的军事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各报名确认点在考生报名确认时,务必告知报考专升本考生其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教育部将不予注册新生学籍并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所持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果考生对其所持毕业证书是否属于教育部认可的合格证书把握不准,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也可前往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作学历认证,联系电话:0451-82332055,0451-82353558-204,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 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我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采取考生网上远程预报名、各招考办办理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预报名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报名现场确认须考生本人到各报名现场确认点办理审验报考资格及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缴纳报名费、当场电子摄像、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与核对报考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等事宜。 
  2. 报名时间: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8月8日至8月31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8月20日至9月5日。
  3. 报名现场确认地点:考生一般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考办的报名确认点确认。全省各市(行署)、县(市、区)、省农垦总局及牡丹江农垦分局均设置报名现场确认点。报名现场确认点属于哪个考区,考生在该报名现场确认点确认后,就将在哪个考区参加考试(考生人数相对较少的将视情况给予归并)。 
  4. 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①考生网上预报名号;②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士兵)证;③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名考务费100元。 
  5. 本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和符合本办法免试入学条件的免试生报名办法为: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后,打印出《黑龙江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在表上指定位置粘贴考生本人2寸蓝色背景正身免冠照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证件及复印件、报名审验费200元到所报学校,由所报学校受理后于9月10日至15日到省招考办统一办理确认手续。报考省外学校的免试生可直接到省招考办办理确认手续。 
  6. 各报名确认点必须对考生本人当场电子摄像,不得翻拍照片。 
  7. 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同意后考生本人在《黑龙江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确认签字。 
  8. 考生对报名确认点打印出的《黑龙江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中由考生本人在网上预报名时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如不真实、准确,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9. 各报名确认点要将经考生本人及审查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保留三年备查。 
  四、报名资格审查
  1. 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录取照顾政策中加10分的资格审查。 
  2. 市(行署)招考办负责录取照顾政策中加20分的资格审查。 
  3. 照顾政策中加30分或50分的、符合照顾政策第1条、第2条免试生的资格由省招考办审核批准。 
  各报名确认点须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加分的审核等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本报名确认点资格审查专职工作人员名单报各市(行署)招考办成招科备案,报名结束后,由各市(行署)招考办将名单通过“黑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成招处。 来源:考试大-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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