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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至5月8日

2013年4月11日来源:和平县财政局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和平县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8日,现场资料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8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二、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做出修订。

  三、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初级资格: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 取得博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还须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等证明材料。

  四、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至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六、报名办法

  1、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登陆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特别是手机号码及通讯地址必须录入)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为及时准确通知考生有关考试信息,敬请考生报名时备留手机号码,并且尽可能在考试结束前不要换号。

  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报考级别为中级的考生,将不实行网上报名,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市直报名点”现场审核报名(需带上高中或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初、中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A4纸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需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3、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A4纸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需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到指定的报名点和平县财政局会计股(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和平县财政局二楼,电话:5631145)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4、2012年已办理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无需再报名,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如2013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

  七、报名点安排

  和平县财政局会计股(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和平县财政局二楼,电话:5631145)

  八、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留意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上的公告。

  九、领取考试用书时间

  凭报名回执表到原报名点领取。具体领用时间请留意河源市财政局会计科及和平县财政局会计股的公告。

  十、报名缴费(请考生携带银联卡到各报名点缴费)

  1、初级资格:考务费100元,书费按实收取。

  2、中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0元,书费按实收取。

  3、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100元,书费按实收到。

和平县财政局

二O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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