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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

2014年12月31日来源:贵州财政会计网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导读: 贵州2015年初级会计师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报名时间为1月5日至1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30日(节假日除外)。[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黔财会考〔2014〕7号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会计考办: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 27号)规定,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5月举行,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将于9月举行。为确保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3)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②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60号)规定。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市(州)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重点包括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三)报名时间:初级资格报名时间统一为1月5日至1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报名地点由各市、州会计考办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五)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

  (六)报名点代码统一按4 位数编码,前二位为市州编码,贵阳市01、遵义市02、安顺市03、黔南州04、黔东南州05、铜仁地区06、毕节地区07、六盘水市08、黔西南州09,后两位为报名点或县区编码(从51开始)。

  (七)各报名点应选派人员专门解答报名疑难问题,并审查报考人员报考序号、报考科目、档案号等,尤其是上一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须按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填写,对填写符合要求的“报名表”进行验收。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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