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ʦ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报名 >> 山东 >> 文章内容

济宁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费退费问题通知

2014年10月10日来源:济宁会计信息网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退费问题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的文件规定,在省级以上网站报名缴费的考试类收费项目,实行”先缴后退”的办法。现将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退费问题通知如下:
  1、申请办理退费人员范围: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退付考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济财综〔2013〕34号)的文件规定,凡报考我市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参加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退费。对报名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没有有效成绩单的考生,所缴纳的报名考务费不予退还。
  2、退费时间:申请退费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至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退付考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济财综〔2013〕34号)的文件规定,过期不再予以办理退返,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请退费。
  3、申请退费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有效成绩单到市审批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吴泰闸东路75号)申请退费,若委托代领还需同时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合格后予以退费。
  4、退费咨询电话:2606005   2363590

济宁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4年9月16日


Уγ

γרҵ ʦ ԭ/Żݼ
2017ʵ񾫽 200 / 200
2017ʵ񾫽ࣨƶ棩 ׯ 200 / 200
2017÷ 200 / 200
2017÷ࣨƶ棩 ӱ 200 / 200

1
ڿϵ

Ű++ϰ+״

2
ɫ

СױرŰ
㡪״
̲+ƽ𿼵

3
ٿ

ÿ1ֱ/
շ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