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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21至27日

2010年10月20日来源:上海财税评论 我的做题记录
导读: 导读:上海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2011年10月21-27日(含星期六、日)。在报名规定期限内,考生可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相关事项(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报名网站: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有关公告。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关于本市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的计划安排,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经研究,现就本市2011年度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指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报名年度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下同);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市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三、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1-27日(含星期六、日)。

2.考试时间:2011年5月14-15日。具体安排如下:

5月14日 9:00-11:30经济法基础(初级资格)

9:00-11:30财务管理(中级资格)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初级资格)

14:00-17:00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经济法(中级资格)

四、报名办法

1.201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有关公告。

2.在报名规定期限内,考生可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相关事项(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五、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规定,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4.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在选择培训学校时可通过上海财税网站查询有关备案学校(查询时间:2010年10月21日起)。

附件: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区 县

报 名 地 址

单 位

电 话

杨浦区

黄兴路605号(近控江路)

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65023147

闸北区

天目中路383号8楼

闸北区会计培训中心

63542590

虹口区

飞虹路380号底层

虹口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25658819

普陀区

①武宁路225号(沪西工人文化宫主大楼4楼)

西宫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62441611

56941266

②曹杨路805号

普陀区业余大学

62549854

长宁区

茅台路476-1号

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

52062529

静安区

陕西北路1058号会计大厅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62278881*1006

黄浦区

西藏中路120号4楼(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五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53530270

卢湾区

斜土路222号底楼大厅(近局门路)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23065037

徐汇区

南丹东路58号(近天钥桥路)

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

54242972

宝山区

友谊支路238号

宝山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

66785177

嘉定区

仓场路3333号

嘉定区财政局

69985328

闵行区

莘建东路201号1楼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34120853

浦东新区

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

浦东新区财会管理中心

68545823*0

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

浦东新区财会管理中心

58013610

崇明县

城桥镇人民路60号

崇明县财政大楼

69613741

奉贤区

南桥镇解放东路1228号(局门口西侧)

奉贤区财政局

33611053

金山区

①朱泾镇人民路39号

金山区财政局

57321541

②石化金一东路11号(区科技馆底楼)

金山区财政会计学会

金山区财会进修学校分部

57942712

57950796

青浦区

五厍浜路201号

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

59734849

松江区

松江区秀水新路21号

松江区财政会计学会

5782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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