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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0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1月4日--1月10日

山西省2009年(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为1月4日——1月10日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入口>> 

  一、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条件:除具备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方式

  对于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我省采取后审方式,即在考生成绩合格后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标准与报名条件一致,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领取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成绩无效。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件者,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附件:山西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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