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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增值税法律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17年3月21日
导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共考查应纳税额的计算、税率和征收率、征税范围 、纳税人等考点。.2017初级会计短期取证班上线,立即抢购>>!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课后习题—增值税法律制度【更多习题

第1题单选

某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普通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00万元。已知进口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31.97

B.34

C.37.4

D.43.8

答案:C

解析: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关税税额=200×10%=20(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200+20)×17%=37.4(万元)

第2题单选

下列纳税人中,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  )。

A.年销售额为6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个体经营者B.年销售额为70万元的从事货物批发的其他个人C.年销售额为6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D.年销售额为100万元的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

答案:B

解析: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3题单选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7万元(含税),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14.73B.12.47C.10.20D.17.86

答案:B

解析: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50÷[117÷(1+17%)+50]=2.27(万元),应纳税额=117÷(1+17%)×17%-(6.8-2.27)=12.47(万元)

第4题单选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某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玉米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格为10000元,并支付运费3000元(不含税),取得货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损失1/4,则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10000×13%+3000×11%)=1630元B.(10000×13%+3000×11%)×(1——1/4)=1222.5元C.(10000×13%+3000×11%)×1/4=407.5元D.10000×13%×(1——1/4)=975元

答案:B

解析: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按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管理不善损失的部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0000×13%+3000×11%)×(1——1/4)=1222.5(元)。

第5题单选

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17年9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7年的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以12万元的价格售出,应纳增值税是(  )。

A.12÷(1+3%)×3%=0.35万元B.12÷(1+3%)×2%=0.23万元C.12÷(1+17%)×17%=1.74万元D.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税率。根据规定,2011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所以本题应纳增值税=12÷(1+3%)×2%=0.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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