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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人力资源讲义第十四章第二节工资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17-09-13 09:48:00

第二节  工资制度

一、工资制度的概念

  《劳动法》中所讲的工资,是指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

  包括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但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保险福利费用及其他非劳动收入。

例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本工资的范畴?(  )。

A. 加班工资

B. 夜班工资

C. 福利

D. 津贴

233网校答案:C

二、工资的构成形式及基本原则

(一)计时工资

1.定义: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分类: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小时工资制。

3.特点:操纵简单易行、适用任何企业和工种

4.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h)
(3)月计薪天数= (365 天-104天)÷12月= 21.75天

(二)计件工资

1.定义: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2.特点: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直接联系起来。

(三)奖金

1.定义: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2.种类:超产奖、质量奖、节约奖、安全生产奖。

(四)津贴和补贴

1.定义:为了补偿职工特殊的或额外的劳动消费和生活费用,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一类补充性费用。

2.分类

  ①为补偿特殊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和额外劳动消耗津贴: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施工津贴等。

  ②为补偿特殊劳动消耗和额外生活支出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等;

  ③为特种保健要求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

声明:讲义来源于233网校2017年陈琳老师主讲初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精讲班课程,禁止转载。全部讲义进入我的课程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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