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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已重新核定

来源:233网校 2018年3月19日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8]44号)公告内容,注册会计师新的收费标准自2018年3月15日开始先行,有效期3年。

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物价局重新提出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53号)同时废止。

根据《福建省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7〕263号)的有关规定,重新制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明确如下: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原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财函〔2018〕2号)收悉。鉴于《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53号)即将到期,根据《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7〕263号)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重新制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明确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5元,其中:考试费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5元,上缴国家考务费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

二、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分成试卷一和试卷二,考试收费标准每人120元,其中:试卷一考试费收费标准每人50元,上缴国家考务费收费标准每人10元;试卷二考试费收费标准每人50元,上缴国家考务费收费标准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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