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前冲刺阶段需要抓住重点进行备考,小编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进项税额转出”,供大家学习!如果还有不明白的知识点,可以观看233网校注册会计师《税法》冲刺提分班课程,点击进入>>
【知识点】进项税额转出
一、购进货物或服务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三)利用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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