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来源:233网校 2018年9月29日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前冲刺阶段需要抓住重点进行备考,小编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供大家学习!如果还有不明白的知识点,可以观看233网校注册会计师《税法》冲刺提分班课程,点击进入>>

【知识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除卷烟外,一次课征制。

【注意】

1.酒(除外购、进口葡萄酒可抵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摩托车,不抵税;

2.同类消费品才能抵税;

3.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VS增值税的购进扣税法;

2018年注册会计师讲师密训锁分,购课赠送突破提分秘籍+讲师真题点睛班+官方正版教材,点击了解>>

热点关注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思维导图汇总(更新完)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习题测试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