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审核信息表
审核地区 审核时间/点击查看 审核注意点
全 国 5月6日至5月15日 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
。(查看: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二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上海 5月6日至5月15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至5月15日(含公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茶陵路200号1楼(咨询电话:33637961、33637962)。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江苏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区市考办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浙江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山东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含公休日)
。(查看详情)
江西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安徽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广东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广西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海南 5月6日至5月15日 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至5月16日(逢周日休息)。
资格审核地址:(1)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厦108室,电话:0898-68538967。   
(2)三亚市解放三路衍宏现代城10A08室(三亚恒誉会计师事务所),电话:0898-88269569。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逢周日休息)
辽宁 5月6日至5月15日 各市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 (查看详情)
吉林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
黑龙江 5月6日至5月15日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
内蒙古 5月6日至5月15日 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地方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山西 5月6日至5月15日 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至15日(资格审核期间太原考区双休日正常上班,其他市考区双休日不上班);资格审核地点:太原考区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到太原市文源巷35号化工行业办四层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审核,其他市考区考生到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办(会计科)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福建 5月11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于5月11日至15日(含公休日)和7月30日至31日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等到当地考办办理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8日至31日(查看详情)。
河南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河北 5月6日至5月15日 设考区的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4市可在5月6日至15日期限内确定本地区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未设考区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邢台7市可在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限内确定本地区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各市首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通知。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湖南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须持有本人签字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地市州考办指定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湖北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四川 5月6日至5月15日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 (查看详情)
重庆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和应届毕业生提交承诺书时间为5月9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不休)。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时间为7月26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不休)。办理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重庆工商大学校内明德楼2016房间。咨询电话:023-62769379、023-62768973。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6日至31日(节假日不休)。 (查看详情)
云南 5月6日至5月15日 资格审核地点:首次报名人员必须前往报名时所选考区所含州市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不能跨考区进行资格审核。例:楚雄州某报名人员如选择昆明考区,只能在楚雄州考办或者昆明市、昭通市考办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若其选择大理考区,则只能在大理考区所含的大理州、丽江市、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考办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贵州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人员(新考生)和原已报名人员(老考生),请于5月6日至15日9:00至17:00,按属地原则在市、州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新疆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查看详情)
西藏 5月6日至5月15日 资格审核地点在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办公室;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891-6284606;联系人:扎西央宗、唐颖鑫。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陕西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双休日)。(查看详情)
青海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宁夏 5月6日至5月15日 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至15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资格审核地点: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自治区财政厅正门西侧)。考试咨询电话:0951-5017396、5017385、18295389917(工作时间内拨打)。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双休日)。(查看详情)
甘肃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查看详情)
北京 5月6日至5月15日 北京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应届毕业生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地点:北京注协考试部。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 (查看详情)
天津 5月6日至5月15日 首次报名: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首次报名: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第二次资格审核:7月24日至31日。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