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习笔记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

来源:233网校 2018-06-01 09:48:00

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

  1.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如需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应首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3.隐蔽工程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

  4.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5.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若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相关阅读

添加监理工程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监理工程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监理工程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监理工程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