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2年度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初始、延续注册不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监理企业: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47号令)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对2012年第四批申请初始、延续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料初审后上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反馈意见表。 请各监理企业对照审查反馈意见表,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22日按表中不合格原因将相关补充资料及电子文档上报至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诉。 附件:四川省2012年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延续注册审查反馈意见表(第四批).xls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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