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47号令)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我会于2013年5月前将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上报至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审核结果已在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公示,现注册证书、印章已至我会,请相关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属监理企业执介绍信(企业统一领取),于2013年7月7日-7月17日到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印章。领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2013年度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