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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2016年经济师考试须知

来源:兵团人事考试网 2016-09-07 08:55:00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1、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不得退场。

3、开考时,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准确填写(或填涂)个人信息,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4、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并不服从管理的考生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5、考试科目规定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用签字笔作答;规定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用2B铅笔填涂作答,答题卡不能用刀片刮擦。

6、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许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和交换试卷。场内严禁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喧哗。

7、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8、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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