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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法第二���释义

æ�¥æº�:233网校  2013å¹´3月28æ—¥   ã€�233网校:教育考试门户】  
第二���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责:
  (一)安全�管基金财产;
  (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券账户;
  (三)对所托管的��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四)�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五)按照基金��的约定,根�基金管�人的投资指令,�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六)办�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披露事项;
  (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
  (八)�核�审查基金管�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
  (�)按照规定�集基金份��有人大会;
  (�)按照规定监�基金管�人的投资�作;
  (�一)国务院�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责。
  �释义】 本�是对基金托管人�责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担负�托管基金财产的���责,在法律中对其基本�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于促使其严格履行�责,�护基金份��有人的利益。本�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责主�有以下10项内容:
  ,安全�管基金财产。这是基金托管人的�管�责。�管基金财产是基金托管业务的一项主�内容,因而是基金托管人的首��责。基金托管人对其所托管的基金财产负有��其安全�完整的责任。
  第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券账户。这是基金托管人开立账户的�责。基金财产通常以资金和�券两�形�存在,资金一般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券包括股票�债券和国务院�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券��。为便于核算,基金托管人对分别以资金形�和�券形�存在的基金财产,应当分别开立账户。资金应存入资金账户,而�券则存入�券账户。
  第三,对��的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这是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分账管�的�责。基金财产是信托财产,基金托管人是�托人,根�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基金财产的债�债务,�得相互抵销;�时,�托人应当对��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记账。因此,为了确�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由其托管的�一支��基金的基金财产,应当分别设置��的账户,也就是说,为�支基金都应分别开立资金账户和�券账户,�时将��基金的资金和�券分别存入为该支基金所设置的资金账户和�券账户中。
  第四,�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这是基金托管人�存资料的�责。基金托管人对其进行的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应当作出记录,登记账册,编制报表以�其他�映基金托管业务情况的资料,以便于基金份��有人�基金管�人��券监�管�机构�银行业监�管�机构�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了解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有关信�,为投资�管�或监�决策�供��。按照有关规定,这些记录�账册�报表等资料往往需��存一定时间,因此,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存上述资料的�责。
  第五,办�清算�交割事宜。这是基金托管人的清算�交割�责。基金管�人管���用基金财产,从事�券投资活动,必然会�生资金或�券的清算�交割事宜,而属于基金财产的资金和�券都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因此,办�清算�交割事宜的�责当然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和基金��的约定,根�基金管�人的投资指令,�时办�清算�交割。
  第六,办�信�披露事项。这是基金托管人的信�披露�责。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有关信�,是�映基金��和基金财务状况的��资料,为使基金份��有人充分�完整地了解基金财产的状况,应当予以披露。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披露基金托管业务活动信�的�责。
  第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这是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和基金报告出具��的�责。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和基金报告是基金管�人编制的,由基金托管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和基金报告进行审查,�以起到监�基金管�人履行�责的作用,也�以��基金财产账�价值与实物相符�,有利于�护基金财产安全和基金份��有人利益。
  第八,�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这是基金托管人的核查�监��责。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是由基金管�人计算出�的,为确�计算准确,�少�消除错误,并防止基金管�人弄虚作�,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申购�赎回价格进行�核�审查�常必�,这样有利于更好地�护基金份��有人的利益。
  第�,�集基金份��有人大会。基金管�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共��托人,当基金管�人未按规定�集或者�能�集基金份��有人大会时,基金托管人应当负责�集,以便于基金份��有人通过�有人大会行使�利,对基金��中�生的�大事项�时作出决定。因此,明确规定基金托管人具有�集基金份��有人大会的�责,是�常必�的。
  第�,监�基金管�人的投资�作。这是基金托管人的监��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有人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并承担安全�管基金财产的�责。为促使基金管�人�尽�守,安全�稳�地管���用基金财产,防止其利用基金财产牟��利,��基金财产的完整�独立和安全,�护基金份��有人利益,有必�由基金托管人承担监�基金管�人投资�作的�责。
  除上述10项�责外,本法还授�国务院�券监�管�机构规定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责,以适应实际情况�展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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