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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7日

来源:233网校 2017-07-03 07:29:00
导读:2017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已经公布,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3日-7日。一建报名指导,8折特惠购课立减540元送教材,活动截止6.26日,点击抢购>>

  2017福建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3日-7日

报名通知2017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2017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要求如下:

1. 新考生须于2017年7月3日-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范本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3220/)“下载区”下载。增报专业报考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免试两科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核对 原件),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①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②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经历;

(6)报考增报专业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证书编号页面(7位数流水号)和个人信息页面(需核对原件);

(7)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公司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异地考生现场审核时无需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3. 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

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地区

受理单位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福 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福新路315号福州三建四楼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0591-87520387

厦 门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美湖路七号七楼市建设培训中心

0592-2200289

三 明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2楼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0598-8339968

莆 田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府广场南片区D栋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住建局192、193号窗口

0594-6726223

泉 州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丰泽区政府西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34、35号窗口

0595-22132223
0595-22132233
0595-22132253

漳 州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0596-2526227
0596-2527357

南 平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二楼市建筑业协会

0599-8816516
0599-8811876

宁 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二楼市建设执业培训服务中心1号窗口

0593-2977038

龙 岩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新罗区金融中心B3幢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市人社局窗口

0597-2302399
0597-329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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