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建设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一级建造师法规讲师考点: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来源:233网校 2018-01-08 08:17:00

讲师考点视频讲解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一)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承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

(二)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典型考题】下列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是(  )。

A.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D.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取消指定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选项A、B属于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选项D属于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相关推荐: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题库免费试题在线测试

2004-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讲师备考: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招生全面开启,锁定全新考点,助力2018一建考试顺利通关!取证班重学报名,报名试听>>

添加一建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一级建造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一级建造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一建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