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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二级建造师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通报

来源:233网校 2017-01-04 09:54:00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在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我省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高度重视,缜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管理工作。广大应考人员也能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但仍发现少数考生存在违反考试纪律,甚至作弊的行为,一些考生在考后现场复核提交虚假学历证明材料。为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违纪考生,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精神,现将卢明玺等158名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违规违纪行为和周利有等27名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提交虚假学历证明材料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生卢明玺等6人(第1—6号)将试卷带离考场,王珺(第7号)损坏并藏匿答题卡,林秉峰等11人(第8—18号)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决定取消以上18名考生2016年度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自本文下发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吴焰(第19号)妨碍考务人员履职,郑成星等4人(第20—23)抄袭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决定取消以上5名考生2016年度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三、熊志超(第24号)擅用他人答题卡,全宗旺(第25号)不坐指定座位考试,林宏沛等8人(第26—33号)违规翻阅参考资料,陈明华等125人(第34—158号)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决定取消以上135名考生2016年度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

  四、周利有等27名考生(第159—185号)提交虚假学历报考。决定取消以上27名考生当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自本文下发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各设区市建设和人事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和对考生的教育工作,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同时责成考生所在单位,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1. 2016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名单

          2. 2016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交虚假学历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闽人社文〔2016〕402号附件.rar 2017010408583450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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