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十五批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注册人员的公示
各市(地)住建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建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9〕第54号)精神,经审核,张继明等6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宋志民等2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鄂福丽等1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现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均可对公示中不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省住建厅城建处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53622842
传 真:0451-53644812
附件:
1.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 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3. 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