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等规定,我委组织了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评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0日。
一、如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统一交市政务中心住建委1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委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行业处:88665925 政务中心:88665276
监察室电话:88667762
附件2: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13日
(住建委建筑行业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