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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冲刺试卷(6)

2014年06月13日 09:29:35来源:233网校 评论(0 我的做题记录
三、判断是非题(共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121、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总经理每届任期5年,没有届数限制,可连选连任。(  )

122、 经中国期货业协会批准,期货公司可以任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23、 期货公司设立、变更、解散、破产、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或者其营业部设立、变更、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在中国期货业协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公告。(  )

124、 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  )

125、 期货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

126、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在决定之日起l5E1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  )

127、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  )

128、 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每一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  )

129、 期货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按照分类和可回收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

130、 证券公司按照委托协议对期货公司承担介绍业务受托责任,基于期货经纪合同的责任由期货公司直接对客户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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