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要求,现将天津考区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2008年3月15日(周六)上午9:00――11:30
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交705、862、871、872、904、857、643、观光2路周邓纪念馆下车)
二、领取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成绩单的复印件(合并复印在一张A4复印纸上)
2、证书工本费35元;
3、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或已具备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的同志请同时携带律师执业证书或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命书以便办理执业变更登记手续。
届时,市律师协会和市公证协会将在发证现场举办法律职业人才信息交流会,凡有意应聘律师、律师助理及公证员的合格人员(含历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自备应聘所需相关资料到现场与有关单位进行洽谈。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资格证书,请于3月17日后电话联系天津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以便办理委托领取手续。
请大家相互转告。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082152、2308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