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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1月28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依据《司法部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11月22日—12月6日),向报名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3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3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注:提交的照片是申请人在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本人同一底片照片。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附件:1、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
  2、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司法厅
2013年11月25日


  附1: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
  陕西省(88个)
  西安市: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
  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
  咸阳市:三原县、泾阳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武功县
  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渭南市:临渭区、华县、潼关县、大荔县、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华阴市
  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洛川县、宜川县、黄龙县、黄陵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安康市: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附2:
  陕西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司法厅:029-87293398
  西安市司法局:029-86786807
  宝鸡市司法局:0917-3260867
  咸阳市司法局:029-33575924
  铜川市司法局:0919-3185794
  渭南市司法局:0913-2183294
  延安市司法局:0911-2211312
  榆林市司法局:0912-3426818
  汉中市司法局:0916-2626140
  安康市司法局:0915-8168959
  商洛市司法局:0914-238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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