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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5月15日

基本要求 
  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的内涵,明确相近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深入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正确把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制度的具体内容,理解和掌握各基本原则、各种程序和制度之间的相互联系;熟悉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中的重要规定,并懂得实际运用,正确分析具体的案例。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内容 特点 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 民事诉讼的特征(公权性 强制性 程序性)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的民事诉讼法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民事讼法是部门法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对事的效力 空间上的效力) 民事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与民法等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一节 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 对等原则 两者之间的关系)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 调解应当合法 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辩论原则(含义 内容 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 处分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 检察监督原则(含义 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 支持起诉原则(含义 支持起诉的条件)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合议的概念与内容 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原2005:内容 ] 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 回避制度(回避的含义 回避的适用范围 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 回避的法律后果) 公开审判制度(内容 公开审判的原则与例外 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 两审终审制度(内容、二审终审之例外)
  备注:[考点变动:将“合议制度”下的“内容”改为“合议的概念与内容 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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