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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日

基本要求

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的内涵,明确相近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深入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正确把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制度的具体内容,理解和掌握各基本原则、各种程序和制度之间的相互联系;熟悉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中的重要规定,并懂得实际运用,正确分析具体的案例。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内容 特点 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 民事诉讼的特征(公权性 强制性 程序性)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的民事诉讼法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对事的效力 空间上的效力) 民事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与民法等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一节 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 对等原则 两者之间的关系)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 调解应当合法 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辩论原则(含义 内容 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 处分原则(含义 内容 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 检察监督原则(含义 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 支持起诉原则(含义 支持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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