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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29日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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