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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来源:233网校 2003年5月5日

基本要求

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掌握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规则;能够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条文内容;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诉讼理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并具有综合解决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部门法中的相关问题的综合能力。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和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目的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节 刑事诉讼目的与价值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价值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三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基本含义

第四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的含义 互相配合的含义 互相制约的含义

第五节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内容

第六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的含义

第七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
有罪本原则的基本含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八节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六种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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