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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大纲新旧对比

来源:233网校 2012年5月9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在过去五年司法考试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年均分值基本维持在60分左右。近年来对于  本部分的考核体现两个趋势:一是越来越重视基础理论的考查,第四卷论述题部分也往往涉及行政法基本原则等理论内容;二是考试的内容日益细化,对相关司法解释的考核办度超过行政法典本身。

  与2011年相比,2012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主要根据《行政强制法》和最新司法解释做了较大修订:

  1.大纲新增考点18个:

  (1)第七章“行政强制”全部重新撰写,从原来的两节内容扩展为五小节,共16个考点。 (2)第九章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新增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3)第十章第五节“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中,大纲考点根据教材做了调整完善,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中新增子考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

  2.除以上新增考点外,教材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相应内容作了修订。

  大纲附录部分新增2个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9日公布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大纲新旧对照】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行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行政法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公务员的概念。

  理解: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设置与编制,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基本管理制度。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组织法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机构的性质、行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务员的行政纪律责任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组织法概述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概述 国务院机构的种类

  第三节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权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第四节 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第五节 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 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基本要求:

  了解: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概念。

  理解:行政规则冲突的解决,行政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程序、监督机制。

  熟悉并能够运用:抽象行政行为的理论和制度分析解决行政规则合法性问题种行政规则与上位法的冲突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规则的适用

  第二节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

  第三节 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 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监督程序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条件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和构成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事实证据确凿 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符合法定程序 不得超越职权 不得滥用职权

  第五章 行政许可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许可及其设定、实施、监督和相关制度的概念。

  理解: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制度的各基本原则,设定行政许可与市场调节、个体自主、社会自律的关系,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普通许可实施程序与特别许可实施程序的区别,行政许可的费用制度,行政许可被授予人的法定公判义务。

  熟悉并能够运用:分析解决行政许可授予过程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以及行政许可诉讼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 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法定行政机关 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行使集中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受理与办理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四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申请与受理程序 审查与决定程序 期限 听证程序 变更与延续程序 特别程序

  第五节 行政许可的费用

  禁止收费原则 法定收费例外

  第六节 监督检查

  对行政许可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 对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

  第七节 行政许可诉讼

  行政许可案件的受案范围 被告 法院对行政许可案件的审理 判决 行政许可中的赔偿和补偿及诉讼问题


点击下载>>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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