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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9年5月27日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85号《公告》和《福建省司法厅公告》(闽司公告[2009]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当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出含有个人信息的报名表,记住网报号和输入密码,供现场确认时使用。(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link.233.com/12086)
  现场确认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5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本人须按网上预约的日期、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龙岩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地址:龙岩市九一北路15号气象局大楼八层)。
  在我市工作、学习且户籍不在我市的人员,以及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下载、打印含有本人信息的《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不能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的,在确认时须提供网报号。在打印报名表前,先调整“页面设置”,清空“页眉、页脚”内容,页边距都设置为“○”后,再打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两面(正面、背面)复制在同一张A4纸上。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
  4、在我市工作、学习且户籍不在我市的人员,应当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5、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须交纳报名费310元。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进行现场摄取本人照片(免冠、深色上衣,除军人外不得穿制服),当场发放准考证主证。
  特别提示:领取准考证主证后,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用A4纸打印,并切除虚线外空白处)。考试时,准考证主证与准考证副证及身份证件三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四、考试时间、科目与考点考场
  试卷一(综合知识):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按《准考证副证》上标明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在我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按司法部第85号《公告》和《福建省司法厅公告》的要求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或查阅刊登在“福建省司法厅”网站上的《福建省司法厅公告》。龙岩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97-2105021。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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