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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东莞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报名方式: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人员须登陆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www.gdsk.gov.cn)进行信息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点现场确认。未能网上预报名的,也可以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7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2日至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45至11:30,下午2:15至5:00;周六、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3、现场报名、确认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市司法局三楼。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属国家规定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5、持有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6、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下载),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或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军队现役人员持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工部门介绍信,可在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试;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于2009年8月25日0:00至9月20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打印。
  报名表中的通信地址作为寄送成绩通知单等考试文件的依据。如因报名人员本人填写错误,导致邮件无法送达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
  在粤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可回香港、澳门设立的考区报名考试,如在广东报考的,应到所在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在大陆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台湾居民,应在其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香港或澳门工作、学习、居住的台湾居民,应当在香港或者澳门有关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居住在台湾地区或国外的台湾居民,应到司法行政机关专门设立的报名点(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设立的报名点,福建省厦门市司法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的报名条件、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五、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2〕422号)的规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为每人260元。
  六、考试时间
  考试分4份试卷,试卷一、二、三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四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30分。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9月19日(星期六)上午08:30——11:30
  试卷二:9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
  试卷三:9月20日(星期日)上午08:30——11:30
  试卷四:9月20日(星期日)下午14:00——17:30
  报名条件、报名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或致电0769—23037811、22480222查询。

东莞市司法局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相关链接: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完全指南

司法部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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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报名六大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9月19日开考全国实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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