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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来源:233网校 2012年6月11日
导读: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入口已经开通,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通道 点击进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6月11日起网上报名
  司法部今天发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公告明确,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公告明确,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提交身份证件外,还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公告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等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公告指出,2012年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有关报名和考试事宜按照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至23日。
  港澳台居民司考报名需公证复印件
  司法部发布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全文见二版),公告明确,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公告显示,今年,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和四川省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港澳台居民在上述地区报名时,须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公告要求,在不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的地区,港澳居民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身份证件及经过公证后的复印件一份,曾经报名参加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就同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可免于重新进行公证,但本人提交时应当作出身份证明内容未发生变更的书面承诺。台湾居民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
  公告明确,港澳台居民报名时已完成学业但因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学校毕业证明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应当作出相关承诺。
司法部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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