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指导>考试报名

齐齐哈尔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16日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事项的公告》精神,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现就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逐项填录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要妥善保管个人网报号和密码。
  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齐齐哈尔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不含双休日)。网报成功后,报名人员将获得本人的网上报名序号及密码。报名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上预约日期、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4、报名人员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5、齐齐哈尔市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地点:市法律服务中心(国脉大厦北走150米)
  报名人员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在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我省绥滨县、甘南县、同江县、桦南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泰来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桦川县、拜泉县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主考学校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二)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提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必须注明“所有单科考试成绩已通过、准予毕业、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等字样,盖章有效,同时签署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承诺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四)在学习、工作所在地报名人员,须提交工作、学习单位证明。
  (五)本人详细通信地址和通讯方式。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点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副证下载、打印的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18日。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内,到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申请领取。
  四、收费标准
  每人收取报名费260元,在现场确认时缴纳,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预报名时,要认真、详细填写所有相关事项,避免现场确认时影响进度;
  (二)网上预报名人员要根据自身工作、生活安排和习惯,认真研究确定现场确认时间,一旦确定,请严格遵守。现场报名确认时,将不予受理不按预约时间现场报名者,因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者自己承担;
  (三)须本人到场办理现场确认事宜,不得委托代理;
  (四)关于考试内容、方式、科目,考试纪律,试题参考答案异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有关事宜等,考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五)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六) 为方便报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启用具有免于现场采像功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审核管理系统,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报名人员尽快办理。
  六、网上查询和咨询电话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网站:http://link.233.com/22165/qqhr/
  咨询电话: 0452-2797719

相关链接: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完全指南

司法部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2009年司法考试公告三大重要变化

2009年司法考试报名六大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9月19日开考全国实行网上报名

编辑推荐:

好东西快收藏,考试大司法站点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完整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完整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三大变化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析专题

如何使用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海量题库!

2009年司法考试远程辅导,热招中!

考试大司法考试论坛交流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