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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6年6月10日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55号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浙江省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主证。报考人员必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25443),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在线支付考务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生成网报号(网报号是报考人员预报名成功的唯一标志,是进行现场确认、修改信息、打印表单等的凭证),并自行打印含有本人准确信息的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报考人员在预约时间内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经初审合格领取准考证主证(主证上有考生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和网报号),并在8月11日—31日之间到司法部网站用A4纸(半张)打印准考证副证(副证上有考生的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座位号等信息),报考人员只有齐备了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确认现场进行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网上交费时间:6月10日—25日。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主证时间: 7月11日—20日。
3、报名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新芝路19—6号。
二、交费的方式
1、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6]162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每人260元。
2、交费卡有关事项: 
2006年省司法厅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合作建立网上支付系统。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报考人员一般应有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其他如建行、农行、兴业银行、深发、广发、中信、招行、民生、华夏、光大、中国银联或者易付通等金融机构的卡也可进行在线支付。报考人员须事先开通个人银行卡网上银行业务,并至少有260元以上的人民币。
三、异地报考人员,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暂住证和工作、学习单位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与户籍地一致。
四、在我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查阅6月3日的《法制日报》、司法部网站或宁波司法行政网。 
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7323218、87324425。

宁波市司法局 
200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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