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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考点习题含答案解析(5)

来源:233网校 2014年4月14日
  • 第2页:练习题3-4

   3.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考点】行政复议审查、委托代理、撤回复议申请、复议最终裁决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机关除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外,还可以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查。

  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据此可知,企业不可以口头委托。

  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选项D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答案】D

   4.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考点】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与期限

  【解析】选项A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选项B错误。根据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司法赔偿中确认程序是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必经程序,而新《国家赔偿法》则取消了这一程序。

  选项C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选项D正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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