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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题及答案7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1日
导读: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阶段,233网校整理了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相关练习题及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机关、组织、个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 
32.排他性许可 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以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申请都不能再获得的许可。
33.直接强制是指义务主体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以达到与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执行。
34.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经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制度。
35.诉讼代表人是指在原告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原告则可不参加诉讼,但人民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原告,代表全体原告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6.简述一事不再罚原则。
答: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行为人,使其以后不再犯为目的,而不是以某种义务的履行为目的,所以一次处罚即可达到目的。
一事不再罚有三层意思: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予以人身自由的处罚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37.简述行政救济的特征。
答:行政救济的特征: 1、行政救济通常是事后的救济,一般不存在事前救济。 2、行政救济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非经当事人申请,有关机关不能主动为之。 3、行政救济中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一方是代表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另一方是普通公民,除在行政诉讼之中外,大部分纠纷在行政机关内部解决,双方地位不一样。 4、行政救济是一种直接的救济,即能直接给受害方提供权利救济。
38.简述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答: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1、对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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