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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题及答案8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1日
导读: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阶段,233网校整理了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相关练习题及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五、论述题(10分)
39.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法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下述权利:
1、申请权 2、参与权 3、了解权 4、批评、建议权 5、申诉、控告、检举权 6、陈述、申辩权 7、申请复议权 8、提起行政诉讼权 9、请求行政赔偿权 10、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0.2006年,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货款。2007年1月18日,当运输公司C公司的货轮将A公司购买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某公安厅所属的海警支队以该批货物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1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2007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物以市场价格的60%予以变卖,得货款240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为此,A公司认为海警支队的做法违法,侵害了A公司的财产权,请求海警支队赔偿损失,但均遭到拒绝。
问:
(1)本案的原告可以是谁?(2分)为什么?(3分)
答:本案的原告可以是中国A公司。海警支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A公司可以以法人或组织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A公司能否就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分)说明理由。(3分)
答:能。海警支队将A公司的货物以市场价格的60%变卖,使得A公司的财产受到损失。
41.2002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私营业主吴爱华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此劳动局执法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作出了“限3日内改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吴爱华当场签了字。当天工作人员扣留了吴爱华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9月27日,劳动安全稽查组对吴爱华作出了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当日送达,吴爱华于9月29日缴纳了罚款。几天后,劳动安全稽查组又到其工厂检查,认为仍不符合要求,继续扣留“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
问:
(1)据查,扣留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立法文件,该扣留行为是否合法?(2分)理由是什么?(3分)
答:该扣留行为合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扣留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立法文件是适用的。
(2)如果劳动局要吊销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其是否可以要求举行听证?(2分)说明理由。(3分)
答:可以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对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规定可适用听证程序,以确保慎重适用该处罚形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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