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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1月5日

  11.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答案:C
  解析:《刑法》第175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乙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套取银行资金高利转贷给丙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丙10万元,为丙牟利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时,丙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2.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答案:B
  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客体是人身和财物;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题中,甲的行为是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虽然最后现金是由客户丁交出,但是也是基于甲的胁迫和保护乙的人身安全而交出的,因此构成抢劫罪。而且,对于甲自己的行为来说,其本身已经取得自己想要的钱财,至于取得途径如何,并不影响其抢劫罪(既遂)的成立。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绑架所要挟的人与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不具有同一性,而抢劫则具有同一性。第二,绑架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只能是当场取得财物。本题中,乙和丙都是储蓄所的职工,甲挟持乙要求丙交出现金,实际上针对的是储蓄所本身,而不是向被绑架者以外的第三人索要财物,同时,甲的暴力行为与取得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因此,不构成绑架罪,而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因此,甲的行为不是敲诈勒索罪,而是抢劫罪。本题正确答案是B.
  13.甲得知乙一直在拐卖妇女,便对乙说,我的表弟丙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乙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甲家,甲与丙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给丙做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乙构成拐卖妇女罪
  B.甲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C.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D.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答案:B
  解析: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本题中,乙构成拐卖妇女罪没有问题,关键是甲是否构成拐卖妇女的共犯。从拐卖妇女的定义可知,成立拐卖妇女罪的主观要件是以出卖为目的,而甲不存在以出卖为目的的主要要件,因此,主客观不相符,甲不成立拐卖妇女的共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丙收买妇女不是以出卖为目的,而是以娶妻为目的,甲与丙的目的是一样的,因此,甲与丙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共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4.甲在某银行的存折上有4万元存款。某日,甲将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银行职员乙工作失误,未将存折底卡销毁。半年后,甲又去该银行办理存储业务,乙对甲说,你的4万元存款已到期。甲听后,灵机一动,对乙谎称存折丢失。乙为甲办理了挂失手续,甲取走4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盗窃罪(间接正犯)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答案:C
  解析: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存折丢失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银行4万元存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5.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抢夺罪(未遂)
  B.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遂)
  D.抢劫罪(转化型抢劫)
  答案:C
  解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客观要件是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乘乙不注意,公然夺取其12000元的项链,构成抢夺罪。抢夺罪的既遂要求是财物脱离占有人的控制。本题中甲已经跑出50米,项链已经在实际上脱离了乙的控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的既遂,至于后来的返还,并不影响抢夺罪既遂的成立,本题正确答案是C.至于转化型抢劫,则必须是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本题中只是公然夺取,没有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问题,因此不构成抢劫罪或者转化型抢劫,排除D.
  16.某地突发百年未遇的冰雪灾害,乙离开自己的住宅躲避自然灾害。两天后,大雪压垮了乙的房屋,家中财物散落一地。灾后最先返回的邻居甲路过乙家时,将乙垮塌房屋中的2万元现金拿走。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夺罪
  D.仅成立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之一是: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例如,在自已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考试#大&收集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由有。因此,本题中,虽然乙的家已经被大雪压塌,但是,乙家中的财物仍然被视为乙的财产且被乙所控制和占有,甲将乙垮塌房屋中的2万元现金拿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17.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D
  解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 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都是发生在执行公务期间,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以发生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生。两者是普通与一般关系,同时《司法解释》中已经规定了对执法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所承担的后果,将此种情况特别列出,也是为了与妨害公务罪适用的区别。因此,在执行现场中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威胁行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本题中甲实施的暴力行为超过了司法解释中给出的妨害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范围,而是将执行人员达成重伤,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甲应当定故意伤害罪。正确答案应该是D.
  18.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
  B.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
  C.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
  D.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答案:C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是国有公司的出纳,满足贪污罪主体要件的要求,甲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单位的现金3万元的行为成立贪污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9.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D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乙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乙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一步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乙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D.
  20.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答案:B
  解析:立法解释,即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通常认为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在刑法或相关法律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二是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严格意义上的立法解释是指第三种解释,这种立法解释不能采取类推解释的方法。因此,①句错误,②句正确。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因此,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立法解释优于司法解释的原则,因此,③句错误。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因此,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都不禁止扩大解释,④句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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