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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1月5日

  71.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A.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
  B.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
  C.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
  D.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
  答案:A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至(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后,[考试大网校]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二)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三)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四)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五)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六)是否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分别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通讯处;(七)已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是否附有辩护人、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名单;(八)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九)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复印件是否完备;…… A选项中,绑架过程中杀害人质实际上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能由县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A当选; B项属于被告人不在案的情况,当选,C和D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
  72.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B.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C.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答案:A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2条第2款规定,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由此,A的说法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8条规定,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考试#大&收集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考试大网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5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由此,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7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规定情形,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形适用该规定?
  A.被胁迫参与犯罪的
  B.是又聋又哑的人的
  C.因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
  D.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
  答案:ABCD
  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第20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被胁迫参与犯罪的;(二)犯罪预备、中止的;(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四)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五)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六)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七)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由此,本题四个选项均为正确选项,正确答案是ABCD.
  7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
  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
  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
  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
  答案:ABD
  解析: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而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边界等都是言词证据,此外,应当注意的是,鉴定结论也是言词证据,由此本题属于实物证据的是勘验笔录、账册、监控录像。C中的鉴定结论不是实物证据,而是言词证据,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75.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
  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
  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
  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
  答案:A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三)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四)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五)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由此本题中ABD都属于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至于C,因为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所以必须开庭审理。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76.对下列哪些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执行先行拘留?
  A.为投毒而买毒药的甲
  B.在其住处发现被盗金项链的乙
  C.被举报挪用公款企图逃跑的丙
  D.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丁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A属于正在预备犯罪的情形;B属于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情形;C属于犯罪后企图逃跑的情形;D属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形,对于这四种情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先行拘留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77.在下列何种情形下,经公诉人建议法庭延期审理的时间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A.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C.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D.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答案:ABCD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4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二)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三)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第349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78.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被害人辨认
  B.让被告人辨认
  C.听取辩护人意见
  D.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79.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因故意杀人罪和贩毒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对案件进行复核时,认为张某贩毒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钱某因绑架罪和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复核时,发现钱某绑架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抢劫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遂对绑架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抢劫罪的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孙某伙同李某持枪抢劫银行被分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进行复核时发现孙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李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
  D.周某伙同吴某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被分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在复核时发现周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吴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遂对周某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吴某的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考试#大&收集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由此,A和B正确,当选;第7条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由此,C和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80.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该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
  B.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申请复议
  D.沈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AD项属于对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问题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可以进行调解;B项中关于税率及税额的问题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是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因此,不可以进行调解;C项中属于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因此,可以进行调解。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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