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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真题答案及解析更正:执行

来源:233网校 2012年8月18日
  05/37.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答案】A(本题答案没有变,但是BC两个选项的依据变化了) 
  【原解析】首先,人民法院的执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所以A选项正确。 
  其次,公安机关的执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查。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关于选项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应当是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 
  再次,监狱和看守所的执行范围。(见上文)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另外,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关于选项C,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应当是送交执行时余刑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 
  关于选项D,不是未成年犯监狱,而是未成年犯管教所,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为选项A,选项B、C、D都是错误的。 
  【BC项依据变更】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该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所以BC选项都是错误的,只是依据变化了。 
  【综合四个选项】本题综合考刑罚的执行机关。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08/95.监狱负责执行的刑罚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A.王某 
  B.朱某 
  C.李某 
  D.周某 
  【答案】ABC(原答案:AB) 
  【原解析】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由此,本题中王某的有期徒刑15年、朱某的有期徒刑10年都需要由监狱执行,李某的有期徒刑不足一年,由公安机关执行;周某的管制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所以,依据修改后的刑诉法,李某的刑罚也应该由监狱负责执行。 
  【综合四个选项】同上题,本题也是综合考查刑罚的执行机关。这样的题目告诉我们,这种相似易混淆的点是命题老师青睐的点。 
  08/96.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监狱 
  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 
  【答案】B项仍然不变,另外对周某管制的执行主体由公安机关调整为社区矫正机构。(原答案为B) 
  【原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中周某被判处的是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均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选B.【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这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做的调整,选项中未提供。 
  该法第259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所以B仍当选。 
  02/5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A.管制 
  B.有期徒刑的缓刑 
  C.拘役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CD(原答案:ABCD) 
  【原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根据以上规定,属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据此ABCD皆入选。 
  【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所以AB不在入选。 
  CD选项可以看原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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