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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考试真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22日
导读: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已公布,届时,广大考生可登录233司法考试网,一起来对对答案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事实一(假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

  B.如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如否认死者占有,则成立侵占罪),实行并罚

  C.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

  D.事实一虽是为抢劫运钞车服务的,但依然成立独立的犯罪,应适用“抢劫致人死亡”的规定

  87.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

  B.对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

  C.郑某等人在利用面包车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D.郑某等人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88.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罪

  B.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

  C.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

  D.对事实三应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

  (二)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

  请回答第89—91题。

  89.关于事实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依法被关押的人员,其逃出戒毒所的行为构成脱逃罪

  B.甲购买少量毒品是为了自吸,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既遂

  D.乙收留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90.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翻墙入院从厨房取走毒品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

  B.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C.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

  D.对甲盗窃50克冰毒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盗窃情节轻重量刑

  91.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让乙卖出冰毒应定性为甲事后处理所盗赃物,对此不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乙将40克冰毒掺杂、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甲、乙既成立诈骗罪的共犯,又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D.乙在冰毒中掺杂使假,不构成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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