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二>卷二模拟题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五)

来源:233网校 2014年4月16日
  • 第2页:练习题3-4

   3.甲乙夫妻的下列哪一项婚后增值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甲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乙婚前购买的1套房屋升值了50万元

   C.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

   D.乙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A、B、D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中“果树上结的果实”属于孳息;选项B中与选项D中的“升值”都属于自然增值,都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C正确。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是婚后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遗产的范围、遗嘱的效力。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 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据此可知,享有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 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因此,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物质赔偿,该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属于部分无效的遗嘱,而非全部无效。

  选项C正确。《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 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甲与乙婚后购买的住房及20万元存款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先分出一半给乙,其余一半是甲的 遗产。

  选项D错误。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除了为其女丙保留一部分之外,该遗嘱其余部分应认定有效,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相关推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加分试题及答案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