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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争议题:合同解释规则的应用

来源:233网校 2014年4月9日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00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2005-3-54,多)
  A 文义解释
  B 整体解释
  C 目的解释
  D 习惯解释
  本题考查合同解释规则的应用,很有新意。
  《合同法》第125条规定了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一共有5个,分别是:(1)文义解释:依合同所使用的词句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2)整体(体系)解释:不拘泥于个别文字而立足于合同订立全过程及合同全部条款,参照相关因素进行解释;(3)目的解释:按最符合合同目的的方法进行解释,也就是要考虑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4)交易习惯解释:依相应的交易习惯进行解释;(5)诚信解释: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本题的解答需要一点文史知识。癸未年乃是我国传统干支纪年中国古代的一种纪年法。即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为十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为十二支,把干、支顺序配合。如甲子、乙丑等,经过六十年又回到甲子。周而复始,循环不已。我国农历现仍沿用干支纪年。的方式,癸未年应该是60年出现一次。这就意味着,如果2003年是癸未年的话,可以肯定1883年、1943年、2063年等也都是癸未年。那么,考生需要理解,为什么法官不把题目中的癸未年解释为1883年、1943年、2063年等,而是解释为2003年呢,这背后恐怕要参照当事人的年龄等因素来确定的,这一解释方法正是整体解释的应用。
  那么,癸未年为什么不解释为临近的2004年或者2002年呢?这是从癸未年的字面意思来确定的。要知道,2002年、2004年分别是壬午、甲申,而不是癸未,所以这就是文义解释方式的应用。
  另外,以上5种解释方法在适用上是存在先后之顺序的。比如,如果对于同一个条款适用文义解释与整体解释所得出的结论不一致,则应该以文义解释的结论为准。
  综上,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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